各有关单位:
为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,我局将于2025年10月20日新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取消事项。申请人可通过首都之窗网站(https://www.beijing.gov.cn)企业服务平台办理该事项。
特此通告。
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2025年10月17日
2025年10月17日
来源: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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